“上访户”遭摄像监控 合法上访权利被践踏
“把村里的监控摄像头安装在自家门口,其他村民还求之不得呢!”10月27日,河北省鹿泉市大河镇杜童村党支部书记韩新国面对该村村民韩孟银的反对,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解释说。对于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他家大门口附近电线杆上的这一“特殊待遇”,韩孟银毫不隐晦反对的理由:“因为我是老上访户。”在他看来,此举就是为了阻止其上访,对他和家人的行踪进行监控。
信访是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它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信任。《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有控告、申诉、举报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为法律所保障。《信访条例》上也没有特别规定“重点地区”、“非重点地区”上访之分,更没有对上访人员拘留劳动教养的规定,只要公民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应该保护公民合法的信访权利。
韩孟根被“编个理由”定为“非法上访”而劳动教养一年不说,还用监控摄像头对其实施监控,这是严重违反《信访条例》,践踏公民合法上访权利的非法行为。
在当前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今天,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大多数群众都是在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希望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才上访的,这是社会矛盾的客观反映,是群众利益诉求的基本需要。有权威调查显示:群众信访反映问题,80%有道理,应予以解决;80%以上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努力加以解决。广州各级政府曾经按照“不要等、不能推、有准拖”的“三不”原则,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经验就值得借鉴。
而如今,在一些地方,群众上访被妖魔化,把正常上访与“扰乱社会秩序”、“不安定因素”划等号,公民无辜被“刁民”。一些地方不惜花重金以“维稳”为借口,采取种种非正常措施打击报复压制群众上访,用监控摄像头“管”群众就是其中一例。结果很多简单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甚至因此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按《信访条例》办事,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让他们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维稳。一个善治的政府,当善待群众上访,也要善于打通民意诉求的通道。搞好信访工作,本身就是保障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摄像头监控上访者,是违法行为,必须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应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彻底拆除一些政府官员思想上的“摄像头”,才是保障信访问渠道畅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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